近日,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职能,用足用活网络查控、传统查控等财产调查措施,快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、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案情简介:
南阳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公司”)与南阳某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乙公司”)合同纠纷一案,被执行人乙公司拖欠甲公司广告服务费,经双方协商一致,以被执行人乙公司在售房屋抵偿债务。2023年8月,甲、乙双方及第三方签订《商品房转名协议书》,乙公司同意在收到第三方房款后偿还所欠债务,但房屋出售后,乙公司迟迟未支付欠款。经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,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广告服务费用901671.41元。案件履行期限届满后,被执行人乙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,甲公司依法向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总对总、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查询,并依法进行现场财产调查,结果显示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可以足额冻结,于是执行干警迅速冻结该账户。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生存和生产的实际困难,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法理念,耐心地同被执行人释法明理,明确其中利害关系和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通过建立的涉企案件执行联络员机制,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。最终,9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划拨至法院专用账户,次日,执行干警便将90余万元的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手中,解决了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燃眉之急,有力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稳定性。
近年来,宛城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,紧紧围绕财产查控措施,及时启动财产处置变价程序,突出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,刚柔并济推进执行攻坚,秉持优化营商的理念,按下 “执行加速键”,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执行力量。(供稿:段杰雨)
标签: 南阳市宛城法院 完善涉企案件执行联络